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内司委全体委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常委会李红光副主任的带领下,于6月上旬深入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部分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两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查看了相关卷宗、对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两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四中全会的重要部署,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执行难问题有较大缓解。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991件,执结6979件,执结率69.85%,执结标的额12.4亿元,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01人,拘传被执行人82人,拘留72人,罚款9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8人,依法救助申请执行人25人,发放救助资金300万元。大量案件的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注重制度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全市两级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高度重视,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院长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各项制度,在人员、经费、装备、技术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全市共调配17名人员充实执行队伍,增配5辆执行办案用车、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创建了网络互联查控平台。成立财产诉讼保全工作中心,在立案和审理环节加大诉前和诉讼保全的执行力度。全面排查执行积案,找出执行短板,力克执行难题。做到四个基本和三升四降,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注重机制建设,提升执行综合执行力。
市法院主要领导积极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协调,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执行工作联系会议机制,市政法委印发了《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具体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使执行联动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全市法院不断完善内部执行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全程分权制约机制”,将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将款物收取、保管、发放与办案人分离,从制度上加强了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立、审、执”协调机制。使法院上下协调,内外联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实施能力。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与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查控系统;与车辆管理、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了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能力。同时,建立覆盖全市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实时远程在线指挥执行现场,实现涉执信访、舆情处理、网络督办等功能。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阳光执行,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注重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专业化能力。
全市法院注重执行队伍建设,在执行队伍中,扎扎实实开展两学一做等活动,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强化执行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通过集中治理“庸、懒、散、拖”,坚决防止“冷、硬、横、推”,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勤政意识。通过开展“春雷行动”等执行专项行动,运用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加大了对“老赖”的惩戒打击力度,有效的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二、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及问题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一直凸显,导致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实现,给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损害。综合看,我市法院执行工作主要存在法院系统内部和社会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和问题。
法院系统内部问题:一是个别法院主要领导对执行工作重视不够,重审判、轻执行还不同程度存在,法院整体力量分配上更倾斜各业务审判庭,个别临近退休或业务素质相对不高的人员分配给执行局,直接影响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执行力量不足,基层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车辆、经费等配备不足,不能保障执行需要。三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能力仍然偏弱,对转移财产等打击力度弱,综合运用执行措施不够。四是法律赋予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运用不到位,追究“拒执罪”工作力度不大。五是执行宣传还不到位,特别是以案说法,公开曝光,阳光执行等还需加大宣传力度。
外部因素: 一是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采取“拖”、“赖”、“躲”、“逃”或事先隐匿、变卖财产、抽逃资金等,抗拒执行。有的暴力抗法,攻击执行人员,撕毁查封、扣押封条、裁判文书等。二是协助执行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执行合力,法院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具有协助法院执行义务的部门本位思想严重,拖延、阻碍法院执行现象存在。使法院执行财产查控、追回转移财产等工作受限。三是相关部门与法院信息网络对接不畅,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特别是大数据运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等难度大。四是外界干扰执行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部分当事人由于缺少风险意识,将执行不能风险转嫁给人民法院。
三、几点建议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难”问题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瓶颈,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影响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因素,因此,执行难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执行难不仅靠法院一家解决,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理解、支持、配合。执行兑现是司法权威的具体体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破解“执行难”。
要继续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强化执行案件的质量,提高实际执结率。强化执行效率意识,以最快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提高胜诉当事人权益保护。适当增加法院整体及执行部门的人员编制,减轻工作强度,增加执行员额法官的数量,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增加执行经费、车辆和执行指挥中心的投入,增强利用高科技现代化技术手段执行案件的工作力度,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随意中止、终结执行,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
(二)强化各项执行措施,力克“执行难”。
要积极建立健全执行联系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地产等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加大拒不协助执行义务的查处力度,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各种阻力;同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掌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逐步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要更广泛的适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大”拒执罪”的追究力度。更普遍的运用”公示“、”限制’、”黑名单”等执行综合措施。加大对拒不主动报告财产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积极探索委托调查等财产线索查询的新途径,提升执行公信力。
(三 )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根治“执行难”。
执行难,第一难在查人找物上。要进一步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和系统联网进度。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与央行、证监会等部门已建立总对总信息分享和财产查控系统,各地法院也纷纷在地方层面建立相应系统。但总体上来看,跨部门、跨层级、多功能的执行系统建设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这项工作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应当给予最为充分的重视。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通过大数据共享等途径实现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下落的有效途径,真正解决“执行难”。
(四)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化解“执行难’。
要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确保执行队伍在政治上“靠得住”,提升执行人员的司法为民意识;以业务能力培训为抓手,确保执行队伍在业务上“过得硬”,使干警逐步增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确保执行队伍在群众中“信得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强化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加大执行干警违法违纪违规执行的查处力度。 选调优秀人才(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积极培树执行先进典型人物,努力化解“执行难”。
(五)强化执行宣传力度,防治“执行难。
要强化执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舆论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执行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树立法院执行工作良好形象;通过公开曝光等形式,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力;营造全社会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外部环境。抓住“百日执行会战”“春雷行动”等有利契机,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破解执行难。(白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