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内司委全体委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常委会李红光副主任的带领下,于7月下旬深入到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听取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查看了相关卷宗。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和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质量,保障司法公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白山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检察职能,助力“经济白山”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把检察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角色定位,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助推白山绿色转型经济发展新路径,以“三抓”为抓手,以查办软环境等专项案件为突破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工作建议》等相关制度措施。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接企业90户,项目66个,建立台帐156个,为27户企业、17个项目解决法律问题44个。出资60万建设生态养殖基地,帮助36户46人脱贫致富。同时查办破坏资源、涉农、城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09件187人;查办破坏软环境案件11件35人。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没事不讨饶,需要在身边”为原则,以“政策兜底、推进内生、共同发力”为途径,助推白山经济绿色转型发展。
(二)强化刑事法律监督,助力“平安白山”建设。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司法监督理念,立足尊重保障人权,依法查办刑事犯罪案件力度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涉检访工作力度大;突出“三个强化”,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大。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0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1件;共受理提请逮捕991件1296人,批捕794件105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09件2475人,提起公诉1358件1774人,不起诉155人;法院判决941件1134人。借助网络平台,建立未成年人帮教qq群、微信群,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检校联系点18个,防止校园欺凌情况发生。开展食品、药品专项 监督活动,立案监督食药品案件3件7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助力“法治白山”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注重诉讼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强化对侦查、审判和行政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刑事立案、侦查 、审判 、刑罚执行和监管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侦查、审判、监管等环节存在的不当问题,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积极构建“大民行”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创新民事立案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有效地纠正了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现象,化解了社会矛盾。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次;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10次,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采纳率91%。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等,查办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打击职务犯罪,助力“廉政白山”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了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2 件275人,人均办案数位于全省前5位。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以案促防,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犯罪预防调查33件,提出检察建议78件,开展预防宣讲及警示教育58次,受教育人近6千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7件次,涉及企业420家。同时加强司法信息工作,及时复制生效判决,确保行贿犯罪信息准确录入,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廉政建设。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提高检察官素质、提高监督能力为目标,持之以恒抓监督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监督理念,深化岗位练兵,通过教育培训、案例研讨、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监督质效有效提高,显现司法体制改革红利。充分发挥党建、政工、纪检监察“三位一体”工作合力,以“两学一做”常态化为载体,全面增强“四个意识”。积极推进检务公开等,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监督者或是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法律监督的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有“重办案,轻监督”观念,弱化执法监督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对检察意见的办理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法律规定的监督程序和手段比较原则和笼统,实际工作中监督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后续监督的手段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监督的作用发挥,也使检察权的监督作用弱化。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监督方法单一。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不多,以致监督线索来源不多、监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配备不齐,司法辅助人员严重缺少,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制约监督工作的开展。检察官业务素质亟待提升,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案件量和疑难案件。个别干警执法观念滞后,创新能力不强,监督效果还不明显,监督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对一些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的监督意见、抗诉质量不高,部分监督意见缺乏可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三、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法律监督工作的好与坏,关涉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提升法律监督角色定位,增强监督氛围
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意识,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创新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积极探索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数量、质量与效果的关系,确保法律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同时加大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关职能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群众广泛了解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法律监督权威。
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工作。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力度,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防止冤假错案、虚假诉讼、违法失职等情况发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诉讼监督,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和司法权力的监督。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掌握公安、法院内部的工作程序和业务规定,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和标准,提高案件监督的针对性。充分运用抗诉权、检察建议权等职权,提高法律监督权威。
(三)强化对法律监督权的监督 ,切实履职尽责。
要不断强化对法律监督权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听取审议、执法检查、评议、质询和询问等工作监督,落实好审议意见。强化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等外部对检察权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以社会监督来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检察官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检察官廉洁自律 、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的考核,重点考评工作业绩,提高办案技能、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创造能力和调研能力;健全责任制,推进问责机制。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主诉、主办检察官承办案件的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分工配合,使法律监督更加专业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工作主题教育,积极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围绕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检察干警业务学习培训,积极引进民事行政检察等方面人才,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形象。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业务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的整体监督能力和水平。(白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