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监督。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监督活动。
1.为大力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生态宜居乡村。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拟于9月份,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2.为鼓励、支持、引导、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拟于7月份,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拟于11月份,常委会对《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评议。
(二)法律监督。为践行“两山理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为加强森林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效益,推进我市生态更好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简称“一法一例”)工作情况的报告。拟于5月份,对全市贯彻执行“一法一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