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3月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2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会议及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白山建设,顺利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广大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1、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切实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领导,把宪法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和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宪法教育,在全体公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进行。积极推进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涉及民主政治建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依法行政、市场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民生领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国防建设、民族和宗教、生态文明领域、互联网领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与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2、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法治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农民工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帮助特殊人群更好地融入社会。 

  3、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我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推动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重视和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支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突出发挥白山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和白山特有地域历史文化资源。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激活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活力,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大力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把法治文化体系的基本要求细化为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 

  6、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落实我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建立“法律六进”长效机制,推进“法律进机关”制度化,“法律进乡村”阵地化,“法律进社区”多样化,“法律进学校”常态化,“法律进企业”规范化,“法律进单位”属地化,推动“法律六进”在全市不断深入开展,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的不断拓展。 

  7、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这一主线,不断完善创新法治白山建设模式,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大力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深入开展“四级联治联创”活动,大力开展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以依法治市为重点的“四级联治”活动。大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先进法治城市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建设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四级联创”法治创建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彩虹基地”和“绿色家园”等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形成依法有序的运行机制。 

  8、健全普法责任制。全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由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主管,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 

  9、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