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立法计划,全力推进《白山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条例的初审,做好委员会的立法工作。
(一)完成《白山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一审前期的各项准备,积极做好衔接协调,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该条例的初审工作。
(二)完成《白山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一审前期的各项准备,积极做好衔接协调,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三)做好《白山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一审前期的各项准备,积极做好衔接协调。
(四)完成《城市综合执法条例》一审前期的各项准备,积极做好衔接协调,与机构改革同步。
(五)调研项目有以下几部,对《白山市中华秋沙鸭栖息地保护条例》《白山市曲家营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白山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条例》进行前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