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促进市人大机关学习规范有序,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市人大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学习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好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认真记录学习和参学情况。每周三固定为机关政治学习日,党总支还将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安排其他重要内容的学习。
二、出勤考评规则
市人大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自觉按时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如缺席将区分情况按以下规则办理:
1.公务缺席。各委办室安排本部门工作时,应尽量不与各项学习冲突,确实不能避免的,须提前向秘书长说明情况。
2.带薪休假。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并提前告知秘书长。
3.因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学习,除向主管领导请假,还需向秘书长请假,再到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4.因事缺席。需要报请秘书长批准并书面说明请假原因,同时,按照《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工作活动制度》履行备案手续。
5.旷假。无故不请假者,缺席1次即视为事假3次。
党总支要将每次学习出(缺)勤情况及时向秘书长进行汇报,秘书长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汇报出勤总体情况。
三、出勤考核
市人大机关党总支负责对各项学习进行严格考核,并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挂钩。
1.党总支根据实际学习和请假情况记录每次学习情况,每季度和年度对出(缺)勤情况进行通报。
2.因事假缺席次数每季度超过总学习数四分之一的,将给予机关通报批评;
3.因事假缺席次数每年度超过总学习数三分之一的,扣除本年度绩效奖金的三分之一;
4.因事假缺席次数每年度超过总学习数二分之一的,年度考核列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