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1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7年1月8日在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在省院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聚焦检察主业,深化检察改革,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
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思考,将服务大局作为政治任务,积极主动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
(一)延伸服务触角,助力经济发展。主动把握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调研分析,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积极投身“十大工程(战役)”,专项预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03次。深入了解“企业需要什么”,着力解决“能为企业做什么”,为11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将57户个体工商户、6家小微企业确定为重点服务对象,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6次,谋划解决实际问题46个。
(二)多措并举,精准扶贫。积极落实省院和市委扶贫开发部署,实施项目致富、智力培育,筹集120万元发展生态养殖,出资90万元建设村民文化广场,出资100万元改造民房1686户。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协调资金220万元改造排水、扩大温室蔬菜种植规模。对口落实援疆援藏工作任务,先后派出检察人员8名,援助资金70万元。
(三)发挥办案职能,保障经济发展。遵循“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十二字办案基本原则。依法查办项目审批、市场准入、土地征用等环节存在的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案件。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20人;立案查办环境资源、“三农”、城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89件594人;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8件。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公益诉讼实现全覆盖,办理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试点成果受到省院通报表扬。
二、强化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突出办案重点,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稳定数量、增加分量、提升质量、平稳推进、确保效果”工作思路,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82件737人,要案39人,科局级干部74人。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015年以来123次1万多人次接受教育。建立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接待地市以上领导视察53人,1800多名青少年受到教育。利用新媒体解读职务犯罪,拍摄微电影三部,其中1部获高检院首届预防微电影优秀奖。
(二)加强刑事检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人权保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逮捕2327件3118人,批捕1805件2455人,不批捕639人;受理审查起诉4147件5954人,提起公诉3051件4354,不起诉399人,法院判决2137件2977人,未出现无罪判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两级院均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落实刑事和解制度,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155件171人。维护边境地区稳定,涉外案件批捕133人,审查起诉88人,建立涉外案件被害人救助机制,6名被害人获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8000元。探索实施“认罪认罚轻刑快判”制度,平均审限缩短10天,当庭宣判率100%。信访工作坚持“贵在及时,重在当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律师参与办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的办法(试行)》。两级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部开通。接待来信来访4136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0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47件、司法救助案件49件、国家赔偿案件24件。市委政法委交办的9件10人历史积案,已化解8件9人。
(三)坚持三个结合,确保诉讼监督质量。坚持“加强监督和维护权益结合、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结合、资源整合和素能提升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侦查监督。探索在公安派出所建立检察室,立案监督424人,纠正漏捕157人,追诉漏犯188人,追加遗漏罪行36件57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3件33人,支持抗诉22件28人;法院审结17件,采纳16件,抗诉案件采纳率94.11%。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拓展监督理念,从事务监督为主向查办案件为主、墙内监督为主向墙内外监督并重、事后监督向主动同步监督转变。对监管场所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纠正意见465件;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日常监督,纠正违法110次,发出检察建议55份;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52件153人,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85件86人,采纳建议72件73人。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向执行监督、调解监督、违法行为监督多元拓展。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监督与支持良性互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48件,调解、改判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4件,采纳89件;发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检察建议400件,采纳390件;发出民事行政执法活动检察建议469件,采纳426件;息诉517件,促成和解198件。
三、深化改革,检察工作体制机制运行进入新阶段
按照省院部署,检察体制改革启动,四项主要任务基本完成,配套运行机制正在按计划实施。
(一)整体框架搭建完成。2015年7月开始检察改革,逐步完成了员额制、内设机构“大部制”、司法办案责任制三项任务;2016年1月开始探索实行省级人财物统管。改革完成框架搭建。两级院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42名,市院35名,基层院107名;选任主任检察官57名,市院14名,基层院43名。原有2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委”,制定了《机关及各部委工作运行规则》,出台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20余项制度,新制度体系形成,检察改革开始进行 “精装修”。
(二)以司法责任制为主体的新机制正式运行。实施“谁办案谁负责”办案机制,改变了以层级审批为核心的传统办案运行机制。突出员额内检察官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在职责权限内对办案结果终身负责。推进检察长办案制度落实,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办案78件。实行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市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7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办案督察、办案绩效考核全方位实施。实施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试点,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开始运行。
(三)检察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人员管理从传统的“干警”分为员额内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三类,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迈出基础性步伐。基层院在批捕起诉环节探索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制。实施以来,批捕、起诉平均审限分别缩短3.7天、11天。“大部制”初步破解了行政化,内设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弊端得以解决,工作流程顺畅,办案力量集中,工作效率提升。2016年1月至10月,全市审查逮捕案件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14.41%和12.45%;审查起诉案件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21.69%和20.02%;监督应立未立案件同比上升93.33%;监督不应立而立案件同比上升16倍。
四、聚焦“三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着眼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抓党建促队建,增强队伍向心力。发挥政工、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三位一体”合力,凝聚共识、统筹利益、化解阻力。坚持党建领先,强化“四职”意识(职业宗旨、职业价值、职业伦理、职业操守),筑实“三条”防线(思想、纪律、法律),以有情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鼓舞人心、有滋有味的党建工作凝聚力量、见人见物的纪检监察工作防范风险。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系统工程,紧密联系实际,层层传导压力、传递动力,防止 “两层皮”、“夹生饭”、“空对空”。涌现出“全国最美检察官”颜廷民,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省院二等功、白山“政法英模”获得者陈宇,全市优秀政法干警韩晶华等优秀检察官。在省检察院委托省统计局进行的检察公信力测评中,白山市院得分第一。
(二)夯实基础,增强持续发展后劲。行稳致远,四项措施夯基础。一是抓培训提素质。参加地方党委科级以上人员培训318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调训817人次。举办听庭评议、业务竞赛、模拟法庭演练57次。全省业务竞赛,我市2人获侦查监督业务标兵、1人获侦查监督业务能手、1人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二是抓规范促公正。建立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督查、案件评查、综合考评司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抽样评估,我市两级院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先进院行列;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三是抓督查找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纪律作风,排查隐患、跟踪问效,推动重点工作持续深入,保障中心工作落实。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检查,并在全市系统内通报;对“三类人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四是抓基础强保障。全市两级院累计投入资金9396万元强化科技装备建设,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现代科技装备体系。建设检察专网分级保护系统;改造办案区,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并通过省级验收;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办公、办案区域全覆盖;安装远程接访系统,开通12309举报电话;建设侦查信息平台,投资侦查取证装备,与公安机关配合,实现个人基础信息查询信息化,检察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三)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力。落实制度从注重管事管人向管心转变。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细抓小,持续不断,检察人员纪律法律防线进一步巩固。市院党组与基层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出台《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提醒谈话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利用“三会一课”解读《准则》《条例》内涵要义,落实全面依规从严治党要求。对照省市纪委编发的《忏悔录》解剖分析,举一反三。所有党组成员亲自撰写材料讲党课,两级院领导共讲党课86次。
各位代表,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接受人大执法检查、视察工作58次;走访代表、委员647人次,召开座谈会32次;分别向人代会、政协会报告年度工作28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汇报)工作32次,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5条。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11件。建立“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2014年10月实行网上信息公开以来,公开案件程序信息4154件、案件信息1380件、法律文书1348份。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到国家、省、市各类表彰160余人次,单项工作27次在全国和全省检察系统介绍了经验,25次得到高检院、省院和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临江市检察院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检察院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全面回顾和认真总结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有的检察人员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担当能力不足。二是在检察改革上,相关制度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有些检察人员还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检察人员底线意识有待加强。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将积极研究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司法改革将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向遵循司法规律、发挥监督主业回归,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将达到新高度。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突出监督主业,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强化司法服务,优化法治供给。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坚持“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十二字办案基本原则,努力实现服务经济精细化、长效化,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优化监督效果,切实加强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行政、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严防冤错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创新化解信访案件办法,促使信访案件少发生、快办结。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改革 “精装修”,以改革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聚焦看素质、讲专业、比本事,培育拼搏进取、上任即胜任的压力感和动力感。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密切司法与群众距离,加强检察工作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赖感,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检察队伍。着眼“三化”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以规范司法树公信、阳光司法强公信、接受监督促公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发力,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推动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持续发展,造就专家型有信仰检察官。
各位代表,司法环境是重要的投资环境,是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指标。市第七次党代会绘就了发展蓝图,未来的五年充满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和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法律监督、市政府有力保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更加开放、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面貌,为加快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