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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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工  作  职  责

 

 

    一、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财政经济方面重大事项的议案;

    三、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本级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调整及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并对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审议意见;

    四、组织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开展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五、协助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督办代表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负责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级对口联系部门以及县(市)区人大财经委或财经办的工作联系;

    七、协助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财政经济方面立法调研工作;

    八、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