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2-27 选择字体大小:  

 ——2025226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李亚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是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加强审查能力建设,较好地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推进“有件必备”,报备范围实现新拓展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市政府3件(规章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件),长白县2件,靖宇县1件,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依法予以备案。全年,在巩固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和年度报告制度“两个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一是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推荐临江市人大常委会为2024年全省首批基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出台了《临江市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协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发挥试点辐射带动作用。按照试点工作标准,安排部署非试点县区人大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全面排查现行有效的基层规范性文件,全市乡镇街道共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0件,为基层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推打好基础。

  (二)扎实开展“有备必审”,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4年,聚焦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突出审查工作重点,提高审查工作质量。一是细致开展形式审查。严把形式审查关,做好接收、核对、登记等工作,对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通知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并重新报备,进一步规范报备行为。二是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坚持“双轨制”审查,法工委将通过形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步进行实质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处理建议,确保应审尽审。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7月份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的相关内容

(三)严格落实“有错必纠”,监督刚性彰显新力度

规范性文件既涉及广大公众的权益,又关乎文件制定者的责任和公权的权威,需要审慎对待凡是在审查中发现不适当的问题,我们都会根据合法性、适当性、技术性几类情形采取不同处理方式,由法工相关专门委员会与文件制定机关充分沟通后予以处理。实践中,我们还积极探索“事前征求意见”工作举措,从源头上做好监督,把问题消灭在文件发布实施之前,这样既有效降低对文件制定机关的负面影响,又使相关问题得到积极稳妥处理如在公布前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提出了2条意见,制定机关经研究采纳意见并及时进行了修改。另外,在审查文件目录时还发现个别文件制定机关存在漏报问题,及时反馈提醒,督促其规范报备。  

(四)全面夯实工作基础,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通过白山人大网发布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向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学者征集审查意见,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渠道,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对疑难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联会审,如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中,加强与市府办、市司法局衔接联动,较好发挥了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二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著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案例选编》,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积极选调市、县(市、区)人大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并且在全省人大备案审查培训会上,围绕对标新要求 聚力高质量 全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作了经验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制定机关重视程度不足。报备工作连续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备案审查力量薄弱。随着备案审查范围的不断拓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备案审查任务日趋繁重,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三是对照备案审查全覆盖要求,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四是审查方式较为单一,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开展较少,审查工作效率和审查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将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探索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基层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入学习《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时修改《白山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管理办法》,细化报备机关责任,规范审查方式,完善审查内容,健全审查纠错程序。建立备案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报备机关报备文件数量、时间、报备规范情况、文件质量、修改推进情况等定期通报,督促报备机关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应报尽报、应改尽改。

(二)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提升。一是加强对上联络。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及时了解掌握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与时俱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是加强日常指导。坚持常态化指导推动县(市、、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采取调研、召开业务研讨会、集中审查会等方式,推进市县乡三级备案审查工作一体化发展按照“试点引路、规范流程、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思路,将试点成功的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力争2025年推动六个县(市、实现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全覆盖。

畅通备案审查工作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查民情、听民意、聚民智的作用,对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基层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对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征求相关领域代表意见建议,提高审查准确性和针对性。拓展专家参与审查的途径,通过召开论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审查,提高审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