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白山市老旧小区及弃管楼节能宜居(城市风貌设计及改造)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17年11月8日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2 选择字体大小: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白山市老旧小区及弃管楼节能宜居(城市风貌设计及改造)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经审查,决定批准将白山市老旧小区及弃管楼节能宜居(城市风貌设计及改造)PPP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所有PPP项目运行规范、责任明确,并且对PPP项目要严把支出关,确保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支出10%红线内,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同时,要加强对PPP项目绩效运行的跟踪监控和管理,严格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保证财政预算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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