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10-31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予程喜强同志“白山市优秀警官”称号。
程喜强同志,男,汉族,199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白山市公安局东兴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中队长、副大队长,现任白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赴新疆喀什维稳工作队队长,一级警司。
程喜强同志信念坚定、忠于职守,从警7年来,始终工作在刑侦工作一线,侦办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10余名,为国家和群众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2018年4月被共青团白山市委员会、白山市公安局联合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十佳青年卫士’称号,2018年9月被白山市委评为“白山市担当作为先进典型”。
程喜强同志是白山市基层公安民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杰出代表,他的优秀意志品质、良好精神风貌和奉献担当作为,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内在要求。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引领和带动全市公安民警履职担当、主动作为,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程喜强同志“白山市优秀警官”称号。
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程喜强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的政治意识,学习他矢志献身公安事业、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优秀品格,学习他不畏艰险、远赴新疆喀什维稳的奉献精神,学习他迎难而上、英勇顽强的工作作风,在促进白山绿色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