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3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决定任命:
姜玉琦同志为白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郭健刚同志为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龙涛同志的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立新同志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石 磊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希海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翁建军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建国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臧贻祥同志的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韩晶华同志的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