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3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决定任命:
  姜玉琦同志为白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郭健刚同志为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龙涛同志的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立新同志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石 磊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希海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翁建军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建国同志的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臧贻祥同志的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韩晶华同志的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