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双联双创”活动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人大人代选委 发布时间:2017-12-14 选择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将“双联、双创”活动引向深入,使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双联双创”活动中的具体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双联双创”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和理解“双联双创”活动的意义和内涵。 

  思想决定行动,认识不到位,工作就难免走偏,所以为进一步开展好“双联双创”活动,我们首先要深刻领会“双联双创”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例如:有的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对社区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络,由协管员下片区零距离与群众接触,面对面为群众服务,解决困难,将问题和矛盾化解于萌芽中。做的也非常到位。但搞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为群众解决最基本的需求,是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倾听群众呼声、汲取群众智慧的主要渠道。人大的基础是代表、实效在代表、活力靠代表、潜力看代表。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双联双创”活动,是创新代表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实践,也是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也是具体体现,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和认真对待这项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有的地方代表小组活动搞的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但是没有紧密结合“双联双创”活动,也就是没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有的社区(村)“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组织代表为村民讲解科学种植技术等农业科普知识,非常好,但是没有真正明确“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主要职责是代表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所以我们必须要统一思想,强化思想认识,在各级人大工作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头脑中牢固树立“双联双创”活动的意义和内涵。 

  (二)准确把握“双联双创”活动的关键。 

  人大开展“双联双创”活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方面,访民情、听民声、反映民意;另一方面,把党的政策、法规以及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真情和行动宣传到位。首先,要把“双联双创”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的监督、约束、评价、激励、关爱、保障等机制,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开展“双联双创”活动就是要充分利用好“代表之家”“民情联络站”这一平台,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能以自身力量解决的尽快解决,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要逐级通过“民情联络站”、“代表之家”、县级人大代表办、市人大人代选委,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各职能部门解决。其次,各级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是“民意代言人” “政策宣讲员” “矛盾调解器”,要深入到基层一线,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切实做到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真情与群众交朋友、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把基层群众的意见要求带上来,把党委、政府的政策主张传下去。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要既不敷衍推诿,也不大包大揽,应该由谁解决交给谁解决。并通过自己与选民面对面的宣讲,让群众充分知晓党委、政府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的态度和决心。按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解决的,或者有关部门已尽全力解决但群众仍不理解、不满意的,要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从其他方面帮助解决困难,从而梳理情绪、化解矛盾,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第三,对于能解决但解决效果不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我们各级人大已经实行了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专门委员会督办制(例如市人大常委会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已经实行了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制度),力促问题解决。 

  二、具体工作职责 

  (一)人事代表办在“双联双创”活动中工作职责。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除正常的工作职责外,代表办在“双联、双创”活动中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组织落实好市委转发的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双联”“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2.做好“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建设和组织各项代表活动中的指导、辅导和总结考核工作。 

  3.为“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组织的代表学习培训、联系接待选民、开展视察调研、交流工作经验、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4.对各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上报的群众建议、意见进行梳理研判,属于本县(市、区)“一府两院”办理的,报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按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程序交“一府两院”办理。属于上级办理的分类整理后报上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 

  5.对一些重大疑难的信访诉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办理,对有关部门办理不力的,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进行督办。 

  6.对于交“一府两院”办理的建议、意见的结果及时传达到社区(村)“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进行面复群众,并将群众的满意度反馈给办理部门。 

  7.做好年度“双联”“双创”活动的考核、评比和总结工作,并注意收集一些典型案例。 

  (二)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职责。 

  1.“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代表小组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 

  2.“人大代表之家”根据全年活动计划,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下企业、进村屯,视察调研、工作交流、联系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每季度开展活动至少一次,一年不少于4次。每次出席活动的代表占应出席代表的70%以上。并为代表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3.“人大代表之家”要制定本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及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人大代表之家”根据全年活动计划,并围绕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动情况自行设计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活动。 

  5.“人大代表之家”在组织代表活动前,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代表,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6.“人大代表之家”在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本次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代表。 

  7.“人大代表之家”负责对“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上交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类、研判,上传下达。 

  8.“人大代表之家”对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要记入《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中。对人大代表及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9.“人大代表之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人大代表活动和执行职务的情况。 

  10.人大代表之家要有专人管理,保障室内各项设施摆放整齐,清洁卫生。 

  (三)社区(村)“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工作职责。 

  1.“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的场所,为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各级代表参加各种活动提供服务。 

  2.“联络站”要有年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接待计划和参加接待代表的具体安排,并采取至群众一封信、广播、电视等形式向所辖区人民群众公布。 

  3.“联络站”按计划组织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活动,对代表联系选民(群众)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好梳理工作,对于当场能够给予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需上级部门处理的,报上级“代表之家”逐级上报解决。 

  4.“联络站”对代表通过面谈、电话、网站等多种方式,与辖区人民群众交流,所听取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经有关部门处理后的结果,及时向选民(群众)反馈,对重点建议、意见要组织当事代表面对面反馈。并做好群众满意度登记、上报。做好各种意见整理归类存档。 

  5.人大代表参加联络站活动的情况要记入《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册》,联络站定期对人大代表参加联络站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人大代表之家”专职秘书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协助调查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 

  2.处理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事务,指导“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联络员工作。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文件文档处理、档案归集管理、信息保密等工作。 

  3.起草人大代表之家组织的学习、会议、活动等方面的相关文件、材料,做好学习、会议、活动的组织联络、综合服务等工作。 

  4.协助督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及时整理汇报有关情况。 

  5.联系本代表之家的人大代表,协助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协助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和联系选民等活动。 

  6.做好辖区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提交的有关群众反映的有关事宜的交办工作,并做好反馈;负责不属于本乡镇(街)行政区域办理的群众意见、建议归类上报和上级办理完结的下达工作。 

  7.负责人大代表之家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和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典型经验材料、理论研讨文章。 

  8.保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密切联系,协助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日常的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并跟踪事件的办理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1.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的联络员要广泛宣传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的主要功能和开展代表接待日的意义、目的、内容及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的群众认知度。 

  2.协助所辖乡镇(街)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对本辖区全年做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日程计划安排,按时通知相关人大代表准时参加接待群众工作。 

  3.联络员要在每月接待日之前3-5天,通过社区(村部)的电子屏幕、居民区公示板、微信平台等媒介公布“致选民群众的一封信”,根据需要确定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并提前告知联络站的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安排。 

  4.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时,负责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全程的主持和记录工作,并将随时提供好接待过程中的其它必要服务。 

  5.负责将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按照事件涉及的层级,以书面形式(建议、意见交办单)提交到乡镇(街) 

  “人大代表之家”答复和解决,即:由村或社区解决的事项,直接交由村或社区办理;需乡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提交给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经请示乡镇(街)人大主要领导批示后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需县级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民情联络站首先将相关事项提交给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经请示乡镇(街)人大主要领导批示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转交“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办理,其它层级事项以此类推。 

  6.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及时将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答复或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群众,对于比较重要的建议由接待代表直接面复群众,并征求群众对答复或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7.负责对民情联络站在非代表接待日期间的群众拟向人大代表反映的事项的受理登记工作,对日常群众反映的建议、意见进行梳理后汇同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中的建议、意见一并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若群众指定人大代表接待,联络站可安排该代表参加下一个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日)。 

  8.做好民情联络站各种文件、资料、信息、记录的归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总结联络站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联络站的工作成效。 

  三、具体工作流程 

  (一)“人大代表之家”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的具体工作流程。 

  1.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做好开展“双联、双创”活动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辖区内成立的“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 

  2.编制本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联系群众活动计划日程,分解到各“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各代表便于各“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活动和代表按时参加活动。 

  3.做好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梳理工作。对“人大代表联络站”报来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中提出的属于本乡镇(街道)可以解决办理的,经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工委同意后,交各部门办理。对于属于上级部门办理的,由专职秘书整理后交县(市、区)人大人大常委会办理。 

  4.做好上级对所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的反馈工作。针对上级对所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联络站”,由“联络站”组织有关代表将办理结果面对面的向群众进行反馈并填制反馈表进行满意度评价。 

  (二)“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工作流程。 

  1.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致广大人民群众(选民)一封信、广播电台、电视台、召开选民大会或村民大会、人大代表深入选民家中等方式,宣传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听民声、诉民意,把群众的诉求、建议和意见反映给党和政府,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传话筒,做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 

  2.做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准备工作。安排好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时间并对外公示,对参加联系群众活动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做好登记。 

  3.组织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活动由“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络员主持,首先由联络员对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意义向广大群众(选民)进行宣传,其次联络员要把联系活动是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是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目的告诉大家,最后要向群众公布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身份,便于群众联系。活动由参加的代表分别与群众交流,听取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意见,对于人大代表自身能够给解答的问题或解决的可解释或解决(但是要明确代表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民意,为群众向党和政府及社会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不能解决的填写意见交办单并签字后由联络员梳理。 

  4.做好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梳理工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结束后由联络员对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属于本社区或本村可以解决交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对于属于上级部门办理的,由联络员整理后交上级“代表之家”办理。 

  5.做好上级对所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的反馈工作。针对上级对所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结果“联络站”要组织有关代表将办理结果面对面的向群众进行反馈并填制反馈表进行满意度评价。 

  6.对“联络站”在非代表接待日期间受理和接待工作参照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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