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号)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2 选择字体大小:  

  《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经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附件:1.《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关于《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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