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06 选择字体大小:  

  《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已经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6日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8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张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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