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4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3月26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调阅文件和卷宗等形式,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了解。
调研组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监督职能,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是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战略步骤。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牢牢把握备案审查的工作重心,突出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实效性,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并要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协作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按照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应报尽报、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切实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