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中心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18年9月6日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7 选择字体大小:  

  白山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中心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为加快我市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并依据市财政局《关于白山市2018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实施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并逐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白山财〔2018〕470号),会议决定批准该议案,同意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市政府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预【2017】50号、87号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购买服务,在现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同时要根据政府承受能力,尽量缩短政府购买服务期限。         

责任编辑:张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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