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白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条例》及《白山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实施执法检查报告的决议

(2018年10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10-31 选择字体大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白山市西北岔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白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条例》及《白山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三部条例实施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立法和条例的实施工作。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参与,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参与修改完善,为三部条例的出台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三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确保了条例的顺利实施。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对条例实施工作的领导,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协调好各方执法力量,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每部条例的落实,确保法律得到正确的执行。要加大对三部条例的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及时确定每部条例的执法责任主体,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力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三部条例顺利实施,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责任编辑:张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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