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1-13 选择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教科文卫委)与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根据《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工作联系制度。
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联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地震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
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工作需要与所联系的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相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可根据内容需要,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应邀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四、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要点、总结、重要活动安排及视察、检查、调查报告,应及时印发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将工作安排、总结、规范性文件、简报、情况反映以及上级机关政策性文件、资料等及时报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了解和掌握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总结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情况。
五、督促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按要求及时办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转发省人大有关部门的文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函。
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常委会听取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时应提前通知汇报部门。汇报部门要认真准备,并由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汇报,如有变动应说明情况。
七、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有关部门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可以共同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时,需有关部门参与的,应请相关部门派人参加;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也可派人参加。
八、对上级人大安排市教科文卫委配合的视察、调查、检查等工作,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应按要求事先搞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应积极主动征求所联系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以便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