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的编制、执行及调整情况进行监督;
2.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对政府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查监督;
3.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
3.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组织视察、检查和调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4.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询问,必要的时候,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5.协助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6.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
7.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