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是常委会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处理日常信访事务。
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五、向本级有关部门或下一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六、催办、督办、参与协调和处理信访案件。
七、联络和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经验总结、表彰先进。
八、建立、管理信访档案,保守信访机密。
九、进行信访信息统计,开展信访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决策服务。
十、其它信访事项。